根据《州供销社2026年乡村振兴(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州合发〔2026〕4号)和《恩施州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州合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申报,州供销社评审组评审,并经州供销社党组会审定,形成了2026年乡村振兴(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与经济发展科如实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8-8272389。
附件:2026年乡村振兴(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计划表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