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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全州供销系统核心业务模式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03 16:22 来源:州供销社

现征求对《全州供销系统核心业务模式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于2021年3月10日17:30前反馈至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联系人:向艳春,电话:8272389,邮箱:1324558963@qq.com)。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3日

全州供销系统核心业务模式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村级基层社建设

1.注册成立。在试点村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由村级组织申报、乡镇党委审核,县供销合作社审定批准后,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登记名称为“XX县XX镇XX村供销合作社”,简称“XX村基层社”,在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设立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接受供销社业务指导。

2.社员构成。社员主要由全体村民构成,以户为单位,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劳务、产品入社,村集体以村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村委会办公场所、集体资金收益入社,县级供销社资产公司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入社,提倡鼓励村域内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各自产品入社。待条件成熟后可以探索各类社员以资金入社问题,建立健全按股分红按交易额返利的利润分配模式。

3.组织架构。要完善村级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章程,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村级合作经济,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村委书记兼任理事会主任,村委纪检委员兼任监事会主任;同步组建村“供销e家”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人选由村委会按相关条件推荐,村电商服务站站长兼任村级供销合作社秘书长,主要负责村级供销合作社日常运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站长由“供销e家”电商公司统一培训,统一管理。村级供销合作社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运营托管合作协议。

4.合作要求。试点村村级供销合作社在成立后要加入所在乡镇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建立纵向产业合作关系,使基层社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加入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进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会计直报平台,正确、规范悬挂中华供销合作社标识、标牌。

5.运营服务。“供销e家”电商公司指导试点村村级供销合作社在成立后注册登录“扶贫832”平台系统,围绕村级核心产业有效对接市场,店铺销售的同时向平台其他供应商供货,稳步开展购销经营活动。村级供销合作社还需注册微信公众号,“供销e家”电商公司指导村级供销合作社将村域内产品(包括农产品、手工艺品、劳动力资源、民宿旅游产品等)上杭恩东西部消费帮扶电商平台,推进消费帮扶进社区,同时向帮扶单位干部职工销售本村产品。村级基层社按照销售额的5%提点给村集体经营公司,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村级供销社需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级基层社三位一体共同发展格局,将村级供销社打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

6.监督管理。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全体社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村级基层社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监管,县级供销社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办法,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财税监督,实行负责人离任审计。建立健全村级供销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农民受益、村级集体增收。村级供销社不得对外担保、借贷,不得进行除电商运营之外的任何重资产投入,不得支出接待、考察、礼品等费用。

二、改造升级薄弱乡镇基层社

1.组织机构完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年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服务面积200平米以上;接受县市供销社监督指导;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组建乡镇“供销e家”电商服务中心,站长人选由乡镇党委按相关条件推荐,乡镇电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乡镇供销合作社秘书长,主要负责乡镇供销合作社日常运营;乡镇电商服务中心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中心主任由“供销e家”电商公司统一培训,统一管理。乡镇供销合作社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运营托管合作协议。县级供销合作社与乡镇党委政府签定合作协议,乡镇党委政府将乡镇基层社视同乡镇直单位对待,为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落实“三会”制度建设。完善三会制度,2021年12月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写进《章程》,突出依章程治社,规章制度健全。

3.利用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乡镇基层社,注册登录“扶贫832”平台系统,围绕乡镇核心产业有效对接市场,统筹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服务站、村级基层社农产品,店铺销售的同时向平台其他供应商供货,向区域内所有联系帮扶单位销售农产品,开展购销增长经济效益。按照销售额的5%提点给乡镇基层社,作为乡镇基层社集体经济收入。

4.以“两网融合”为切入口,在乡镇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服务等多种托管服务形式,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努力建成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乡村振兴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两网融合”市场主体在总销售额中给乡镇基层社提取2个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

5.乡镇基层社需加入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进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会计直报平台,正确、规范悬挂中华供销合作社标识、标牌。

6.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全体社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乡镇基层社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监管,县级供销社要加强指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办法,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财税监督,实行负责人离任审计。建立健全乡镇供销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全体社员受益。乡镇供销社不得对外担保、借贷,不得进行除电商运营之外的任何重资产投入,不得支出接待、考察、礼品等费用。

三、“两网融合”试点

1.开展乡镇试点。每个县市社各确定1个推进“两网融合”试点备选乡镇,最终由州社确定首批试点乡镇,试点乡镇成立开展“两网融合”工作的市场主体,积极争取县乡两级政府授权,政府向供销再生资源企业购买“两网融合”服务,开展村镇保洁、环卫清扫、餐厨垃圾处理、垃圾清运、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2.试点内容包括:在收集环节,尽量使可回收资源得到回收,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回收环节,推动再生资源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整合;在转运和分拣环节,探索利用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实现对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的运输;在处理环节,将供销社分拣中心与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对接建设,积极参与餐厨垃圾转化为有机肥试点,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3.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利用村社自治和居民自律来切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党委政府为每户居民配发分类垃圾箱,切实落实到户到人。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餐厨垃圾三大类划分,指导社区居民提升源头分拣水平,降低生活垃圾低值比例。

4.建立可回收生活垃圾激励机制。供销再生资源公司在乡镇直接设立可回收垃圾回收点,主要开展废纸、废铁、废塑回收业务,减少可回收垃圾中转环节,建立单价高于普通废品收购商贩的回收价格体系,最大限度让利于乡镇居民,杜绝缺斤少两、欺蒙拐骗行为,将可回收垃圾售卖收益作为经济激励手段,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经济激励机制,提升居民参与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

5.合理构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党镇委政府对环卫清运人员进行生活垃圾业务培训,改变原来单纯的保洁清运工作方式,增加可回收垃圾源头收集工作内容,尽量使可回收垃圾得到回收,避免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同时还增加了环卫清运人员收入。给乡镇居民和餐馆食堂配发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在转运环节配置餐厨垃圾转运专用车辆,切实防止餐厨垃圾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让环卫清运人员真正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水平质量,合理构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6.高标准处置餐厨垃圾。改变乡镇垃圾中转站、县城垃圾填埋场传统功能,提升其使用效率,将上述场所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干湿分离后,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与当地农业废弃物按照科学配比,将餐厨垃圾制作成微生物有机肥,彻底改变餐厨垃圾原来的填埋处理方式,真正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目标。

7.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针对当地核心主导产业,改变“建厂卖肥料”的传统思维模式,与农民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结成利益共同体,指导农民及农民合作社正确使用餐厨垃圾制成的有机肥,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提升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8.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循环利用闭环体系。充分发挥消费扶贫引导作用,组织“扶贫832”平台供应商对接使用餐厨垃圾有机肥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让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通过借助“硒品五进”活动,使施用生活垃圾有机肥的农产品进入社区居民家庭,让社区居民家庭品尝到环保有机食品,提升居民消费水平,使本地特色农产品直达居民餐桌,促成消费帮扶通过市场手段进入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闭环体系。

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1.合作前提。在全州积极稳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与相关商业银行合作,积极探索惠农金融产品,开展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业务,探索“三位一体”恩施模式,切实解决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宣恩县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其他县市选择一个乡镇或一个村开展试点。

2.以村级基层社为载体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村级基层社负责生产合作环节,围绕村级核心主导产业,统筹组织农民社员开展生产合作。相关商业银行结合信用村项目建设,针对村级基层社农民社员(必须是与村级基层社开展购销业务在1万元以上的农民社员)开展信用合作,发放单笔不超过15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供销电商公司指导村级基层社注册登录“扶贫832”平台,开设店铺运营,同时组织“扶贫832”平台其他供应商与村级基层社签定产品购销合作协议,广泛开展供销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内循环发展体系。

3.以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为载体开展综合合作。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指导从事生产加工的会员单位,包括已入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及时、准确地提供农产品供应信息,包括品种、价格、数量、售后、物流、结算方式等,大力开展生产合作。同时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指导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会员单位,包括已入会的农业商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公司、大型商超等,与供应商签定供销合作协议,开展供销合作。相关商业银行针对上述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会员的资金需求,且必须是在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平台上产生购销业务在10万元以上的会员单位,稳步开展信用合作,发放单笔不超过50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内循环发展体系。

五、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1.注册登录“扶贫832”平台系统,开展实质性购销经营业务。

2.与供销社签订领办创办合作协议。

3.正确、规范悬挂中华供销合作社标识、标牌。

4.进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会计直报系统。

5.加入恩施州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

六、社有企业培育

1.产业方向。要围绕供销“六大商”(大茶商、大肉商、大菜商、大药商、大豆商、大果商)因地制宜培育龙头企业。  

2.切入手段。要利用供销电商“进村入户”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这两个手段来培育社有企业,提高供销社社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胜算。

3.股权配置。要以合作经济思路推进社有企业培育,不求一家独大,走供销社相对控股、合作共赢之路。

4.经营模式。避免重资产投入,经营重点放在流通领域,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运营托管合作协议,组建销售贸易团队,指导企业上“扶贫832”平台,大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同时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在产品质量、价格、成本、数量、售后等方面进行把控,将产业链前端的生产环节交由村级基层社社员和农产品流通协会会员完成。

七、村级综合服务社新建改建

1.各县市社要继续全面清理关门、歇业、转行的村级综合服务社,针对清理出来正常运营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依托“供销e家”电商公司,将其改造升级为村级电商服务站,为村级基层社提供日常核心业务运营服务。

2.依托村级基层社建设,同步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即村“供销e家”电子商务服务站。站长人选由村委会按相关条件推荐,村电商服务站站长兼任村级供销合作社秘书长,主要负责村级供销合作社日常运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站长由“供销e家”电商公司统一培训,统一管理。村级供销合作社与“供销e家”电商公司签订运营托管合作协议,以此来完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新建任务。

3.重视村级综合服务社核心业务。主要是围绕“扶贫832”平台系统开展运营,有效对接市场,同时指导村级供销合作社注册微信公众号,将村域内产品(包括农产品、手工艺品、劳动力资源、民宿旅游产品等)上杭恩东西部消费帮扶电商平台,推进消费帮扶进社区,同时向帮扶单位干部职工销售本村产品。